公司法案例故事:当公司法遇上春节

【内容提要】

春节假期临近,上海某公司小股东李明面临困境。2024年12月6日,公司控股股东操控下通过一项存在程序和内容问题的重大决议。李明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,需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决议。然而,2025年1月28日至2月4日的春节假期让他担心时间不够。咨询股权律师后,他得知除斥期间不因春节假期而中止、中断或延长,且去年某上市公司因春节假期少算一天通知期,导致5亿定增议案被判无效。律师建议李明在2025年2月4日前将起诉材料上传法院电子系统,以保住权利。杨律师提醒,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中,必须关注法律规定的期限,提前准备,避免疏忽。

【关键词】

股权律师、春节假期、公司法、撤销权、法定期间

 

春节,本是阖家团圆、喜气洋洋的节日,但对于上海某公司的小股东李明来说,这个春节却充满了焦虑和不安。事情得从2024年12月6日说起,那天,在公司控股股东操控下,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作出了一项重大决议。李明事后得知,这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存在诸多问题,决议内容也与公司章程相悖。李明心里清楚,按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他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,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。

然而,春节假期越来越近。2025年1月28日就是除夕,春节假期一直持续到2月4日,整整八天。李明心里犯起了嘀咕:这六十天的期限,会不会因为春节假期就暂停计算呢?他翻遍了各种资料,咨询了多位律师,律师告诉他:“记住,法律的时间从来不吃饺子。”公司法规定的六十日期限是除斥期间,不会因为春节假期而中止、中断或延长。律师还告诉他,去年某上市公司因春节假期少算一天通知期,导致5亿定增议案被判无效。李明心里嘀咕“这哪是公司法,简直是时间魔法。”

李明越想越急,春节的喜庆氛围在他看来也变得索然无味,因为他心里清楚,时间不等人,无论春节假期如何安排,他都必须在2025年2月4日之前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,否则,他的撤销权将永远丧失。

好在,李明联系到了一位专业公司法律师。律师告诉他,虽然公司法规定的六十日期限不因春节假期而中止、中断或延长,法院也会正常放假,不会在假期里受理他的起诉,但是,法院电子系统还在正常运转。只要在2025年2月4日之前将起诉材料上传法院电子系统,就可以留下痕迹,保住权利。当然,为谨慎起见,防止法院电子系统因在春节假期中维护而关闭,最好还是在春节假期前的最后工作日上传。

杨律师在此提醒各位:在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中,必须时刻关注法律规定的期限,提前做好准备,避免因疏忽而失去应有的权利。

当公司法遇上春节,这不仅是时间的考验,更是对公司治理和股东责任的深刻提醒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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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编辑于:2025-02-02 18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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